1 、中钢集团洛阳耐火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成立了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委员会,负责审定博士后管理工作的有关办法和政策,决定工作站的重大事项。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博士后工作具体业务和日常管理。
2 、制定了较为完善、规范的适合中钢集团洛阳耐火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实际的博士后管理制度,对机构与职责、博士后进站、在站管理、考核出站、经费及福利待遇等有关事项都作了明确规定。
3 、博士后在站期限一般为两年。确因研究工作需要,也可适当延长工作期限。
4 、工作站与流动站分别明确本 单位的 博士后导师,指导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科研工作,工作站为每位博士后配备至少 2 名助手。
5 、博士后在站期间,按中钢集团洛阳耐火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在职员工进行管理,博士后应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
6 、博士后的考核主要为:进站考核、阶段和中期考核、日常考核、期满出站考核。博士后研究工作期满后,由工作站与流动站共同组织相关专家,对其进行答辩考核,考核合格的方能出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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